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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段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社会【2024】2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七一路340号

(2)规模: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800.0天

招标范围: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二期)建设项目设计及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文物保护工程·文物保护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试行)》(青建工[2019]325号)的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经过实名制认证,并录入青海省工程建设和信用管理平台,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4、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2024年11月08日0:00时至2024年11月12日24:00时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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