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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厂内搬运(辅助生产运输)设备租赁项目公告
日期:2024-11-08 收藏项目

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厂内搬运(辅助生产运输)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23364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

一、招标条件

本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厂内搬运(辅助生产运输)设备租赁(招标编号:0124-ZB2336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厂内搬运(辅助生产运输)设备租赁

2.2项目类型:租赁服务

2.3项目概况:项目已经建成投运,交通运输、水、电等基础条件较为完备。为满足年产42万吨电解铝厂内辅助生产运输所需要的所有设备租赁(含设备正常运行的维修保养),厂内辅助生产运输使用的叉车、铝水车等物流车辆,辅助公司完成辅助生产运输作业。

2.4项目地点: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西邑镇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内。

2.5招标范围:租赁设备清单见附件:

2.6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质量要求: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国家和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厂内搬运(辅助生产运输)设备租赁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在本项目中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的“营业执照信息及股东出资信息”截图,最终以评委会检索结果为准。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1项厂内物流或者设备租赁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以签署日期或具体服务期限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发生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质量事件,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8日上午10:00至 2024年11月1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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