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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4年安岳第二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空冷器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7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4年安岳第二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空冷器,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西南油气田安岳第二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所需空冷器6台。

2.2招标产品范围:

空气冷却器(物资编码:23050601)6台。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蒸汽空冷器

热负荷:8600KW;流量(120%工况):13977kg/h;

空冷器技术规格书、

蒸汽空冷器数据单、

其他技术要求附件

2

蒸汽及凝结水系统;位号:01-E-32001A/B

2

贫液空冷器

热负荷:15556KW;流量:533500kg/h;

空冷器技术规格书、

贫液空冷器数据表、

其他技术要求附件

2

脱硫装置;位号:01-E-12006/02-E-12006

3

酸气空冷器

热负荷:22525KW;流量:60845kg/h;

空冷器技术规格书、酸气空冷器数据表、

其他技术要求附件

2

脱硫装置;位号:01-E-12005/02-E-12005

注:设备到达现场后的卸货、就位安装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投标人负责整体就位前的成橇安装。

2.3实施或交货地点:(请登录)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收到中标通知单后150个日历日内完成生产具备发运交货条件,按照调拨单要求送达指定地点,不满足交货期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5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及附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级物资合格供应商资质,且准入产品包含本次招标产品 (本次招标产品物资代码为2305060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23050601)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开标当日以评标委员会在能源一号网核实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允许分包。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有效的(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类似产品:使用于脱硫装置或尾气处理装置的空气冷却器),且数量不低于1项(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投标人须提供:

(1)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结算扫描件(可隐去价格);

(2)合同或发票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使用工况、材质等要素。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信息,可提供技术文件等其他佐证材料。

3.3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的指: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4.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4.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5)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4.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4.1、3.4.2、3.4.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4.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5其他要求:(1)投标产品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条款要求。响应方式为:投标人应对照需响应的条款逐条说明其资质、证书、投标产品参数等,不能以“满足”、“同意”、“优于”等笼统语言进行响应。 若技术规格书中投标人资质、业绩、应提供的证书的要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的,则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

(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①、投标人须承诺配合招标人指定监造与第三方飞检及抽样,并按照附件<物资驻厂监造承诺书>格式进行监造履约承诺;②、产品满足设计文件及最终签订的技术协议要求;③、按照附件<履约承诺函>格式进行履约承诺。④、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招标标的物的专项质控方案。⑤、投标人须承诺:若成为中标供应商,将按照招标人与设计技术文件中关于数字化交付的相关要求执行,在物资交货时同步提交合格的数字化交付成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数字化交付的其他工作。⑥、投标人须承诺,若成为中标供应商,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准确的完成PDSC供应链平台的信息录入及资料上载。(《数字供应链管理平台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对本条款中任何一项的偏离均视为是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7日8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14日23时59分59秒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1月2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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