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RC
项目名称:门诊排队叫号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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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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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门诊排队叫号提升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第四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4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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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内容交付,部署上线使用。试运行时间: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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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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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1. 本 项目为整体采购,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进行完整的磋商响应报价,磋商响应 文 件应完整,包含磋商文件中约定的内容,磋商与成交以整体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内容交付,部署上线使用。试运行时间:3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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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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