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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伊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1-07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伊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2024 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征迁安置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在 2021 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成果的基础上,参考 2023 年度监测统计成果数据,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监测统计时点,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开发区四至边界范围的通知》(豫政办〔2023〕26 号)划定的开发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监测统计范围,通过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完成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管理绩效等有关指标和数据调查,形成开发区土地监测统计成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伊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2024 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伊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2024 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供应商均须具备有效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 同一采购包的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5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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