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74
项目名称:东莞长安海关办公楼加装电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813771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6.813771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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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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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莞长安海关办公楼加装电梯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 |
46.813771 |
(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以“信用中国”网站和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依据《响应承诺函》。
(3)已获取了本项目磋商文件。
(4)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5)供应商持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报价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供应商须提供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其许可明细表(须包含乘客电梯);或者,已按市场监管总局市监特设【2019】32 号文换证的,则提供 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涵盖:电梯制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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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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