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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