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喜德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257.0万元/年。
四、服务时间:三年
五、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喜德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9、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00万元。
3、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按照《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诚润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7.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11月 08日00:00:00至2024年 11 月 14 日23:59:59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招标文件售价及缴款方式:人民币200元/份。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 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 11月 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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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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