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分公司桑植县陈家河支局重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桑植县陈家河支局
2.3 施工工期:120 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5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令 2000 年第 80 号要求进行保修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张家界市分公司桑植县陈家河支局重建,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采购内容、预算及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内容为张家界市分公司桑植县陈家河支局重建,投标控制总价为 1862892.63 元。选取一家供应商。采购预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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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采购内容 |
控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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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张家界市分公司桑植县陈家河支局重建项目 |
186289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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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86289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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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
7.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需提供网页截图。
8.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请从 2024 年 11 月 7 日~2024 年 11 月 14 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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