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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南部新城市政排水防涝工程(三期)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7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2402-

投资项目名称

兴宁市南部新城市政排水防涝工程(三期)

招标项目名称

兴宁市南部新城市政排水防涝工程(三期)1标段监理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福兴街道42号区周边段、兴将二路(锦绣学校段)及宁新街道原四馆一场周边段。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除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工程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长度约7100米(其中42号区周边段长约3000米;兴将二路(锦绣学校段)长约1200米;原四馆一场周边段长约2900米)建设内容:新建排水管(DN800-DN1500)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环境管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竣工图审核等。

工期(交货期)

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竣工结算期:从结算送审到兴宁市财政局终审。

最高投标限价

 82.11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自2024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

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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