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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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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三门峡卢氏县S326线木桐至豫陕界段改建工程卢氏县S326电力线路改迁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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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三卢竞 | |||||||||||||||
| 2、项目名称:三门峡卢氏县S326线木桐至豫陕界段改建工程卢氏县S326电力线路改迁工程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531,503.58元 | |||||||||||||||
| 最高限价:1531503.5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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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人:卢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项目名称:三门峡卢氏县S326线木桐至豫陕界段改建工程卢氏县S326电力线路改迁工程 3、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4-110、LSGZ[2024]259-ZC191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项目内容及规模:三门峡卢氏县S326线木桐至豫陕界段改建工程卢氏县S326电力线路改迁工程,主要包括10kV部分、400V部分、台区部分、电缆部分、拆除部分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预算金额:¥1531503.58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建设地点:卢氏县 11、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表示的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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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响应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须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缴费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文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无审计报告应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响应人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响应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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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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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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