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保,维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水灭火系统、其他灭火系统,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 标包 | 服务内容 | 项目不含税预算(万元) |
| 标包一 | 城区及新城区分公司消防维保 | 392.18 |
| 标包二 | 二枢纽大院消防维保 | 207.24 |
| 标包三 | 洪山大院、武昌片区消防维保 | 126.58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
1.3 项目服务期: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一最高不含税总价投标限价为392.18万元人民币,标包二最高不含税总价投标限价为207.24万元人民币,标包三最高不含税总价投标限价为126.58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投标人符合应急管理部印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相关要求,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完成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且单位类型备案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2.3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项目(消防设施维护)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7日17时30分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