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开大学2024-2026年度小型维修工程施工项目(八里台校区给排水及泵房、锅炉房管道截门维修工程)
预算金额: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八里台校区及校外住宅附属区的给排水及泵房、锅炉房管道截门、供热系统的小型维修工程是指单项工程投资额30万元(不含)以下的上述工程。中标单位承接本项目内的小型维修工程,每项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以《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20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2020年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基价计取的费用为基础,工程款按照成交的磋商报价(最后报价)下浮后计取,工程最终造价以南开大学审计结果为准。
本项目维修施工内容为基建保障处委派的使用本项目预算经费(南开大学应急零修费)支付的维修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署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以开标日投标文件开启后资格审查阶段的查询记录为依据;(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7月至磋商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4月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4月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供应商须符合以下条件并在《投标函》中承诺: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非联合体投标;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投标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情形;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8)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9)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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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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