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TSZB-C2024-0012
项目名称###县李恒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98.********万元,高于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县李恒初级中学运动场原塑胶跑道和国旗台拆除,拆除后重新施工13mm厚塑胶跑道,25mm厚仿真草坪铺设,排水沟清理及盖板更换,新****网等。(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网、“中国****网(********)、江****网(********)。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且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项目编号:JSZC-********-TSZB-C2024-0012
项目名称###县李恒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98.********万元,高于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县李恒初级中学运动场原塑胶跑道和国旗台拆除,拆除后重新施工13mm厚塑胶跑道,25mm厚仿真草坪铺设,排水沟清理及盖板更换,新****网等。(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网、“中国****网(********)、江****网(********)。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且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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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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