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下属云和县粤海环保有限公司所属的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量20000t/d,现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本项目所需运输及处置污泥是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污泥,经脱水后含水率为60%左右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根据历年用量分析,预计2024-2025年污泥量2600吨,污泥运输及处置费用约为158.6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包含一般固体废物、工业污泥或污泥处理处置等相关资质;
2.供应商提供一般固体废物、工业污泥或污泥处理等焚烧方式处置相关的环评批复文件;
3.供应商需书面承诺近三年(三个自然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供应商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8.6万元。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9:00至2024年11月18日9:00(北京时间)。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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