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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工业污水厂配套一般工业废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重发公告第1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4-11-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五支队办公大楼配电房消险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4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5.283388万元(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五支队办公大楼配电房消险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要求:需确保该项目符合采购人及南京市供电相关部门的要求,通过采购人及供电部门验收并确保按时送电(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b.提供近半年(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为所投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25 14: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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