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计划货车配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计划货车配件采购人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2025年年度计划货车配件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包件: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同类产品2022年起至报价之日对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或车辆工厂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
4.报价厂家的产品不在国铁集团对铁路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通报内。
5.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国铁集团联合采购或区域联采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中标结果。
2包件: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同类产品2022年起至报价之日对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或车辆工厂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
4.报价厂家的产品不在国铁集团对铁路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通报内。
5.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国铁集团联合采购或区域联采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中标结果。
3包件: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同类产品2022年起至报价之日对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或车辆工厂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
4.报价厂家的产品不在国铁集团对铁路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通报内。
5.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国铁集团联合采购或区域联采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中标结果。
4包件: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同类产品2022年起至报价之日对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或车辆工厂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
4.报价厂家的产品不在国铁集团对铁路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通报内。
5.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国铁集团联合采购或区域联采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中标结果。
5包件: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同类产品2022年起至报价之日对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或车辆工厂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
4.报价厂家的产品不在国铁集团对铁路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通报内。
5.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国铁集团联合采购或区域联采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中标结果。
6包件: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同类产品2022年起至报价之日对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或车辆工厂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
4.报价厂家的产品不在国铁集团对铁路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通报内。
5.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国铁集团联合采购或区域联采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中标结果。
7包件: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同类产品2022年起至报价之日对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或车辆工厂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
4.报价厂家的产品不在国铁集团对铁路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通报内。
5.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国铁集团联合采购或区域联采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中标结果。。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6日 16:00至2024年11月11日 18:00(北京时间)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 1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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