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河南省袁湾水库工程水情测报系统(袁湾水库水文站土建部分)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14.042109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信阳水文水资源测报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袁湾水库工程水情测报系统(袁湾水库水文站土建部分)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南省袁湾水库工程水情测报系统(袁湾水库水文站土建部分)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默认开标前 12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纳税及社保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 3 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
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须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公开网页截图)。主要执(从)业人员是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
3.5 供应商拟投入的主要参建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4、其他说明:
4.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2 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信用中国(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河南)”
、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4.3 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是否有行贿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采购人将取消供应商的采购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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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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