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氢分析仪采购包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氢分析仪采购包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1
2.2招标项目名称:氢分析仪采购包。
2.3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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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功能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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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氢分析仪采购包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四川夹江县 |
合同签订后11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资质要求:/。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净利润1年不亏损,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无法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可不提供。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本次招标项目类似(核安全级或安全相关级)仪控或传感器设备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以证明标的物核安全等级)等主要内容,未按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5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的承诺书)
3)投标人不得处于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一情形。不得处于破产程序(重整、清算),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等任一情形。(格式见投标人的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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