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黄河南路至夹河街。
3.2工程规模:黄楼公园环境整治-黄河南路至夹河街上盖广场通道工程,建设黄河南路至夹河街上盖广场通道,本工程隧道断面面积12.5m×5.45m=68.125㎡,隧道长约70米,上盖面积约3700平方米。
3.3招标范围:黄楼公园环境整治-黄河南路至夹河街上盖广场通道工程建设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及其他方面工作。
3.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施工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4、本工程共壹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需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5.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27日。
6.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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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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