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沙河幸福河湖建设信息化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唐山市水利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唐山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实施地点:迁安市、滦州市、古冶区、丰南区;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5年5月31日前完工;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达到上级主管部门合格验收标准;4质量保证期: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1年。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3年。5招标估算额:2515600元(大写:贰佰伍拾壹万伍仟陆佰元整);(其中:迁安:610500元,滦州:627300元,古冶:640500元,丰南:637300元)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基础设施层:包括感知网、信息网与运行环境组成。感知网是负责采集所需的各类监测信息,本次建设内容包括新建4处流量监测站,4套无人机,接入4处已建水质监测站、42处视频站、3处流量站、1处水文站。信息网负责将采集到数据传输至中心,本次监测信息主要通过4G、北斗进行传输;运行环境则是为智慧河湖管护系统提供数据存储和计算资源,本次拟采用租赁政务云方式。数据资源层;数据资源管理建设为业务应用提供有序共享、应用高效、可靠安全的数据服务。应用支撑层;实现底层服务的统一建设,快速、灵活响应上层业务应用不断变化的需求。业务应用:业务应用建设主要围绕着河湖管护核心业务,以问题为导向,以业务需求为核心,建设智慧河湖管护系统模块,包括大屏可视化、综合展示、巡查管理、任务管理、培训管理、报告管理、统计分析、人员监督管理、工作台、移动应用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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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11-07 09:00至2024-11-13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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