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陵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陵县豫宁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陵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项目 。
2.2 招标编号:商工程
2.3 项目编号:SNGE
2.4 项目代码:2408-411423-04-01-758828
2.5 项目地点:宁陵县境内。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 招标内容:勘测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8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9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10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
2.11 招标控制价:2319000元。
2.1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设计资质或乙级以上资质;
3.人员资格: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及被委托人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3.4 财务要求: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5 投标人应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00分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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