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忻州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94.8万元,其中包1:179.74万元;包2:359.48万元;包3:539.22万元;包4:629.09万元;包5:898.7万元;包6:988.57万元
最高限价:3594.8万元,其中包1:179.74万元;包2:359.48万元;包3:539.22万元;包4:629.09万元;包5:898.7万元;包6:988.57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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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限价万元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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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台县 |
2套 |
179.74 |
每包具体参数明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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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繁峙县 |
4套 |
35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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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代县 |
6套 |
53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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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定襄县 |
7套 |
62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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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忻府区 |
10套 |
8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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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原平市 |
11套 |
988.57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须采购国产产品。)
本次采购共分6个包,投标人按包分别进行响应,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为尽快提高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监测能力,投标人需在2024年12月10 日底前完成所投包号的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2025年1月1日联网投入正常运行,若未按要求完成,采购人有权与投标人解除合同,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实施的所有费用。
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忻州市所属市、县区域内)。
其他要求: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潜在投标人可投报其中一包或多包,但只能中标一个包,按包号的顺序依次推荐,如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后续包的评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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