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广西计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1月摄像机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主要包括1068台球机、2689台枪机,品牌范围为海康、大华,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本次采购数量为预计采购量,实际采购量根据承揽业务情况与工作安排确定,采购量变化以及市场等因素带来的相关成本风险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因实际采购数量低于本采购文件所列需求量承担违约责任。
1.3交货期:自供货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供货到现场,具体供货设备、数量及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质保期:2年。
1.5设备供应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广西区内)。
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是在国内依法注册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2.2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采购主要产品(摄像机球机、枪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才累计在内)的供货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首页、内容(清单)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证书或业主开具的验收证明等),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2.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投标(响应)、评标(评审)。
3.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年11月6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23:59止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3.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费用在线支付,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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