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清水江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工程地点:湖南省醴陵市船湾镇清水江村
工程概况:清水江水闸位于醴陵市船湾镇清水江村,属湘江流域渌江水系铁河支流清水江下游,距离醴陵市区约34km。本项目将对拦河闸坝的立轴搭叠门闸室段、泄洪闸段以及冲砂闸段进行加固改造,拦河闸坝调整为11扇泄洪闸,闸门更换为平板钢闸门,采用固定式卷扬机启闭,闸室上新建排架、启闭平台及工作桥,下游新增消力池、海漫、防冲槽等消能防冲措施。对闸坝基础采用帷幕灌浆防渗,两闸肩开挖后使用黏土回填,同时在左右岸边墩外侧设刺墙。灌溉渠首闸拆除重建,闸前进水渠衬砌45m,闸后灌溉渠加固400m。上游连接段右岸新增翼墙,下游连接段两岸翼墙拆除重建。以及对水闸上游进行清淤,并重建办公管理综合用房。增设水闸位移、渗流、水情等观测、监测设施以及信息化系统建设。
1.2资金来源:已落实。
1.3采购物资名称: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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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收货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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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KS01 |
块石 |
300mm-500mm |
吨 |
20806 |
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现场验收交货 |
中标之日起至施工结束之日止 |
湖南省醴陵市船湾镇清水江村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清水江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经理部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块石(KS01):
(1)资质要求:参与块石采购的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代表,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且必须具有深化设计的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以及一定的垫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质量保证能力: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23-2024)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可为中国铁建供应商黑名单名录内的企业。
(5)生产能力:投标人必须有足够的生产能力,满足现场实际生产需求,合同签订后有足够的库存。
(6)卖方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等
2.2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允许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次谈判资格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3、发布公告的媒介(请登录)
4、采购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20时00分-2024年11月9日2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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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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