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物流分公司(营业部)4.2 米车辆委办运输及省际零担物流项目
(2)招标编号:青海丰
(3)项目概述:物流分公司(营业部)4.2 米车辆委办运输及省际零担物流项目业务外包。
(4)资金来源: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物流分公司(营业部)承担
(5)预算金额:该项目预算金额 250 万元,其中 4.2 米车辆委办运输预算金额 200 万元,省际零担运输预算金额 50 万元,按实际发生趟次据实结算。(含油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车辆维保费、折旧费、税金等及不可预见的其他费用)
(6)服务期:1 年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区域
(8)成交供应商:中标一家服务商,备选一家服务商(如需启动备选机制时,以两者报价较低者为合同执行价)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应包含道路运输服务等相关内容。(须
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
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1
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一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该项目需投标单位提供道路运输许可等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可开具相应专票(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承诺函无效)。
(九)投标人须提供最少十辆及以上的与本项目运输能力匹配的自有或稳定社会车辆资源能力证明(自有车辆须提供与投标单位主体一致的行驶证,社会车辆须提供合同期至少为 2 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十)投标人车辆保险要求:须购买车辆相关保险(第三者险不得低于 50万元)。须购买每车不低于 10 万元的货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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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项目设年预算金额的 3%作为履约保证金。
(十二)投标人须在招标人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承诺应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与选派人员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
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07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每天 0:00 至 24: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0 元/套(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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