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名单)送达《拟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现通过公告方式送达,上述企业有权在公告期届满后5日内向本机关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联系地######路1801号A栋5楼商事服务专区1号窗口,联系人郁嘉宇,联系电话********),逾期未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视为放弃该权利。届时,本机关将依法作出撤销决定。本告知书自公告..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