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JLZ;
2.项目名称:2024年朝阳区城市精细化提升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管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40000元;
5.最高限价:340000元;
6.采购需求: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从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到项目竣工备案的项目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造价、材料设备采购以及项目相关的其他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等,协调、考核以及协助甲方管理各相关参建单位。相关内容包含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投资估算审核、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审计、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审计、施工过程中间计量支付、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组织协调管理、招标采购咨询、管控项目投资风险、工程验收以及该项目涉及的其他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编制、结算审核、询价等造价咨询工作,以及项目管理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工作;
7.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档案移交之日止,且完成工程决算工作;
8.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9.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政府采购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类资格。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供应商需对公司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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