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5食堂用工外包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出资比例:100%;
4.招标控制价:157万元;
5.服务内容:食堂用工劳务外包服务(不含食材采购),具体详见第六章、服务范围及标准;
6.服务地点:白城市烟草公司、大安烟草分公司、通榆烟草分公司、洮南烟草分公司、镇赉烟草分公司、安广中心库;
7.服务期:12个月(2025年01月01日—2025年12月31日);
8.服务承诺目标:符合甲方食堂用工服务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仍有效存续,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
4.投标人须具备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免缴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拒绝列入政府及行业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或变相转包;
9.投标人保证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投标人承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投标人承诺如发生违法、违规等行为,投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等多种处理措施;
10.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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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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