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保洁及厂区道路维护服务项目(三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厂区
2.2 项目规模:2*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服务期为2025年1月9日至2028年1月8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生产区域保洁及厂区道路维护服务(三年)(CHDTDZ026/22-QT-03501):生产厂区的所有地面、墙壁(四壁)、楼梯、栏杆、扶手、门窗玻璃、暖汽、网格栅、钢梁、支架、平台、管道、风道、吊架、阀门及容器表面、设备设施等的物业维护服务,含维护相关的消耗性材料和机械工具,包括锅炉石子煤排放、卫生清理。生产厂区所有道路清扫维护、冬季清雪工作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区域保洁及厂区道路维护服务(三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火电机组生产区域保洁合同业绩
(2)火电机组生产区域物业合同业绩
业绩必须真实,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必要时须提供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1-06 09:50到2024-11-15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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