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QSZB)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国际生物科技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配套道路-联港大道(化工三路-化工四路)、化工三路(联港大道-化工四街)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5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航空港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各道路概况如下:(1)联港大道(化工三路-化工四路)工程建设范围北起化工三路,南至化工四路,全长约 330m,自北向南依次与化工三路、化工四路相交,其中化工三路为同期设计道路,化工四路为规划道路。本次设计规划道路红线 50m,四幅路形式,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 50km/h。标准横断面布置型式为 50m(红线)=3.5m(人行道)+6.5m(辅道)+3m(绿化带)+11m(机动车道)+2m(中央分隔带)+11m(机动车道)+3m(绿化带)+6.5m(辅道)+3.5m(人行道)。本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给水、通信管道等专业。其它配套市政管线由建设单位协调相关产权单位随本工程同期实施。预算金额约 18927461.67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国际生物科技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配套道路-联港大道(化工三路-化工四路)、化工三路(联港大道-化工四街)监理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国际生物科技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配套道路-联港大道(化工三路-化工四路)、化工三路(联港大道-化工四街)监理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 年 7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 3 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3)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
(1)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 年 7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书面承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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