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高淳监狱 -JY-2024-123 项目名称: 江苏省高淳监狱大伙房 6 个月水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48 万元 最高限价: 5 元 / 斤。 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江苏省高淳监狱大伙房 6 个月水果采购项目,拟采购苹果,每月约 4000 份,每份 20 元,每份水果净重按 20 元 / 成交单价计算。 本项目包括采购、装箱、运输以及可能需要的技术支持和其它相关伴随售后服务等,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本次采购确定货物单价,分批配送,据实结算。采购人不保证供货期限内的最低采购数量或金额。具体要求见询价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6个月 本项目( ¨ 是 / þ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 ①根据财库 [2019]38 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 2 条至第 5 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食品安全承诺等文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未****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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