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
4/5G大功率数字放大系统2670台;4/5G微功率光纤放大系统260台,4/5G光纤微分布1300台;4/5G无线微分布4750台,电梯微分布300台。
1.2预算成本金额(含税)3993.26万元。
1.3标段划分: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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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产品类型 |
规格型号 |
预估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段预算(含税)(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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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4/5G大功率数字放大系统 |
1800MHz/3500MHz |
2670 |
台 |
25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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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4/5G微功率数字放大系统 |
1800MHz/2100MHz/3500MHz |
6610 |
台 |
141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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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280 |
3993.26 |
标段一中标人数量及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当进入价格评审阶段的供应商家数≥6家,选取4家中标;当进入价格评审阶段的供应商家数等于5家,选取3家中标。当中标4家,第一名占40%、第二名占30%、第三名占20%、第四名占10%;当中标3家,第一名占50%、第二名占30%、第三名占20%。
标段二中标人数量及中标人对应的份额:中标人数量为3个;第一名占50%、第二名占30%、第三名占20%。
兼投兼中。
1.4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5交付周期:订单发送之日起30日内。
1.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山东省内)。
1.7本项目报价为项目现场交货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具体见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须具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2.2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
2.3对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山东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和人员(包括文件购买人、授权代表等)实施业务全面禁入,不得参加山东联通的采购活动。
2.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2021年1月1日之后由第三方检测机构签发的与报价产品一致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标段一:4/5G数字光纤放大系统(3500MHz),包含远端和近端;标段二:4/5G无线微分布(1800M/3500MHz),包含控制单元、扩展单元(4口)和覆盖单元〕,且检测报告须满足技术规范书的基本要求。
注:检测报告须由具备CMA或CNAS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并带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测试结论为合格。1)检测报告必须满足以下三条之一,否则报告无效:(1)网络可查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2)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效性的证明;(3)提供报告原件的复印件,且需经过公证机构的公证(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2)第三方检测机构与被检测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有权核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若数据造假按照弄虚作假处理。
2.5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签订类似项目(标段一需包含“5G数字光纤”或“5G无线直放站”或“5G基站放大拉远系统”;标段二需包含“光分布”、“微分布”、“功放拉远系统”、“放大拉远系统”、“微级联”、“电梯伴侣”、“微室分”之一)采购合同,累计合同金额至少为:标段一400万元(含税)、标段二300万元(含税),提供合同扫描件。
采购合同须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无效:合同须有合同首页、产品内容页、金额页,大签页(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签订的电子合同无需提供大签页,但须提供该电子合同下的采购订单至少一个。),缺失任何一项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计入业绩;如签订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发票,单项合同需同时提供发票,累计值达到上述金额,发票开具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前;合同或订单与结算发票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低的为准。框架合同日期以订单日期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5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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