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12辆混动公交车报废项目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受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的委托,对公交车报废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谈判。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12辆混动公交车报废项目招标
2.2项目编号:HKZ
2.3采购单位: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
2.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本公司12辆混动公交车报废工作。
2.6服务内容:完成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12辆混动公交车报废,中标方自行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拖车,车辆在交付后一切安全由中标方负责。
2.7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处理报废车辆。
2.8采购限价:不低于2200.00元/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3供应商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同一家公司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该项目的谈判,否则,相关谈判均无效。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 2:30至 6: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谈判保证金500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 月 13日14: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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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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