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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配套区路网基础设施建设(一期)横十三路东段、东纵一路中段、中心大道北段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东部配套区路网基础设施建设(一期)横十三路东段、东纵一路中段、中心大道北段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2、项目地点:洋浦经济开发区东部生活区;

3、招标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招标范围:东部配套区路网基础设施建设(一期)横十三路东段、东纵一路中段、中心大道北段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5、控制价:最高限价¥602,816.5 2元;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终审出具审核报告止;

7、验收要求:依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出具合格的结算审核报告;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资格;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9〕38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时不需提供截图证明,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行为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供应商须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海南省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关于诚信档案手册的造价咨询企业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1、获取时间:202 4年11月06日至202 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 8:3 0至12:00,下午14:30至17:3 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 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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