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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制氢装置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项目球罐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5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制氢装置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项目球罐,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球罐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项目背景概况

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制氢装置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包括二氧化碳装置(1001 单元)(捕集区域和提纯区域)和储运及配套系统(2001 单元)两个单元。产品二氧化碳自二氧化碳提纯装置送至罐区球罐储存,泵区设有装车泵,实现罐区内二氧化碳球罐之间的倒罐功能。

2.2种类及规模:球罐共2台:二氧化碳球罐(TK-101A、TK-101B),详见附件相关询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2.3实施或交货地点: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项目现场。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4年12月30日前。

2.5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及附件要求;技术要求详见《D23207001D-2001-EQ601-IB001-4MR 球罐询购技术文件》、《D23207001D-2001-EQ601-DW-1MR 球罐》、《D23207001D-2001-EQ601-DW-2MR 球壳图》或本文件对应较高技术要求执行。

2.6质保期:性能考核合格、签发相应证书后 12 个月,或取得中交证书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

2.7支付方式:

(1)预付款:买卖方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四十五(45)日内,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30%即小写: /元,大写: /的预付款;

(2)到货款:货物到达项目现场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供合同总金额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55%的货款;

(3)资料款:自全部设备终验测试合格,买方收到卖方全部设备交工资料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5%的资料款。

(4)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

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投标设备制造能力的制造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A3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球罐)。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且准入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23040104)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23040104)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为非正常状态的,均为无效。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网上核实为准。

3.3 业绩要求:应具备自主生产能力,自2019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国内类似项目有直签业绩(代理业绩无效),1000m3及以上的07MnNiMoDR球罐业绩不少于5台;

需提供有效销售合同、对应的技术附件(技术协议)、对应结算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业绩明细表包括所供产品名称、规模、数量、用户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业绩可考察。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满足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要求响应内容经核实不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财务要求:

3.4.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4.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为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须承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没有影响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诉讼或不良记录(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可以提供网站截图,但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以提供网站截图,但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可以提供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2 投标人须承诺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与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无诉讼记录,其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承诺函: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被集团公司限制交易或因质量问题被集团公司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未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未被行政部门处罚,以及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3.7其他要求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7.2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3.7.3 投标人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者需提供专利证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如无专利证书的投标人响应本条款。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7.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供货商一览表,符合技术协议模版的要求。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2日23:59:59内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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