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编号:CEC
三、 项目概况: 办公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内容章节。
四、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办公电脑 161 台,其中办公笔记本电脑 130 台,台式一体机 8 台,便携式平板电脑 23 台。本项目将按照“框架协议+订单”方式实施采购。采购办公设备数量不做承诺,按实际订单量据实结算。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五、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加盖制造商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所投产品(不含鼠标、键盘)须具备 3C 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三)投标人须具有 2021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电脑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工作站的任意一项或几项)销售业绩案例,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四)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技术(服务)规范书“★”条款的要求。
(五)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本项目笔记本电脑单价设置最高限价 7000 元/台(含税),台式一体机单价设置最高限价 7500 元/台(含税),便携式平板电脑单价设置最高限价 7000 元/台(含税)。
(六)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七)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与邮政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九)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书。
(十一)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须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十二)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
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