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望江县五联圩排涝站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水机设备)标已由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许可〔2023〕9号、安庆市水利局以安水许可〔2023〕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望江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望江县五联圩排涝站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水机设备)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江县五联圩排涝站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水机设备)标
2.2项目编号:pGC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建设地点:望江县
2.5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6工程总投资:3421200.00元
2.7计划交货期:自发包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具体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供货通知为准)。
2.8招标范围:望江县五联圩排涝站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水机设备)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内容。
2.9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近10年(2014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经销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制造安装类(或机械类或机电类等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在一个“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注:“类似项目”指签约合同价150万元及以上的排涝泵站水泵(水泵口径不小于DN600的立式轴流泵)设备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合同协议书;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如无法体现评审要点,需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或者业主单位开具的说明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与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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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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