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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延边分公司2024年绿色机楼改造工程机房智能新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4-11-05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积极践行“双碳”行动计划,加快高耗低效等的数据中心和通信机楼(机房)绿色节能改造,中国电信延边分公司计划实施数据机房的节能改造项目。主要为机房进行节能改造,增加新风系统,完成新风节能改造。同时,提供节能设备集中管控平台,管控各类节能设备。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采购内容为机房智能新风系统2套及相关服务。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交货期限

★保修期

★供货地点

1

/

机房智能新风系统2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验收

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延吉市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6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如完成资质变更的供应商,则须提供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须在其相关网站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如涉及以下情况的供应商,仅需满足下列描述中任意一项即可。

①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②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供应商(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否则不予认定);③全国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2.1.3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机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②安全员:至少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③电工:至少配备1名电工,具备有效期内的低压电工证。

④登高证:至少配备1名具备有效期内登高证的安装人员。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及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扫描件,以及本单位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计取。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否则不予计取。

2.1.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1年至今的项目业绩(与采购内容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30万元或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1)如为单项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1)代理商响应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

(2)制造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格式自拟)。

(3)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响应,同时响应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不满足以上要求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须在响应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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