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电信金华大数据中心项目生产调度中心工程总承包采购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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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金华大数据中心项目生产调度中心工程总承包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5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6300万元,服务范围内建安工程费概算约5500万元。项目位于金华城区北部,总用地面积约62.37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幢生产调度用房及一幢门卫。其中生产调度用房建筑高度 18.15m,建筑面积9802.3㎡,地上4层,地下1层,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门卫建筑高度为 3.45m,建筑面积117.9㎡,地上1层,无地下室,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注:上述规模数据以实际确定为准)。

2.2 招标范围:中国电信金华大数据中心项目生产调度中心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含从施工图设计开始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资料存档备案、协助办理相关证照、质量保修、配合结算审计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工作:根据项目要求完成工程发包范围内与本项目有关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专项设计、各阶段报批后修改设计,实施过程中招标人等提出的变更设计,竣工图编制等所有设计工作。

(2)施工: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验收、移交、竣工结算、归档、备案和保修服务;

(3)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图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招标或采购、项目全过程管理、包含工程竣工验收、专项验收(含环保、规划、消防、防雷、卫生、交警、人防、绿化、通水、通电、通气、通邮等职能部门的所有专项验收)、工程移交、结算审计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等一系列配合工作,质保期的保修服务等及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工程所需一切总承包管理服务的工作。其中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总承包管理及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取得规划、建委、消防、人防、环保、防雷、卫生防疫、园林绿化、交警、水利等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服务,第三方服务费【指本工程所需的由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能效分析、能耗数据上传、光伏转换效率检测、项目定位、档案管理费(含组卷)、管线测量、保险、合同管理及对外协调、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检测、绿色建筑三星申报(含咨询费、评审费、专家费、场地费、检测费用等)、基坑围护设计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含设计、施工论证涉及的所有费用)、必须由发包人委托以外的其他检测等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城区北部,沪昆高速与二环北路之间,倪西店地块。

2.4 计划工期:47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且争创“双龙杯”。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①负责本项目设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二家;②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④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3.2 投标人拟派相关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且无在建工程;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设计单位);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施工单位),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上述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在册人员证明(社保处出具的 2024 年 7 月、2024 年 8月、2024 年 9 月或更近)连续 3 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施工负责人除外)】

3.3 以工程设计资质投标的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设计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备案登记网站截图。

3.4 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且未被“信用浙江”列入黑名单;

3.5 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6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 3.4、3.5 这二条要求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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