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中介服务项目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中介服务项目;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我司拟通过分期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期限不超过 10 年期的中期票据进行融资,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股权投资等经营范围内的合规用途。本项目最高承销费率为发行规模的0.25%,超过最高承销费率的投标,将被视为废标。
此次公开招标将依法确定1家主承销商(券商)中标人。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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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 |
包组内容 |
聘请数量 |
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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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一 |
主承销商(券商) |
1家 |
采购控制价格为所有中介机构包干费率不超过发行资金规模的0.25%。 |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所投标的工作内容不得自行调整。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书。
本次招标选取1家主承销商(券商)为中标供应商。
五、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须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提供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5日 至 2024年11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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