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酒泉市中心城区(肃州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2024年度建设项目-东关一校充电站等7座充电站建设工程二标段(二次),已由肃州区发展和改革局(肃发改(审)[2022]4号)批准,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地方财政多方筹措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酒泉鑫达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1、建设单位:酒泉鑫达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请登录)
3、建设规模:新城二期(铁人路西)、新城三期片区(南滨河西路天脉缘夜市、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生态停车场二期)3座充电站,主要内容如下:
(1)本期计划在停车场建成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车位84个,其中新建安装600kW群充直流充电机3台,480kW群充直流充电机1台,250A的双枪究电终端12台,400A的双枪究电终端3台,7kW交流充电终端30台,直流充电终端24台;
(2)新建1000kVA箱式变电站1台,630kVA箱式变电站3台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落地式智能预付费高压计量箱2台,10kV高压计量柜1台,带立杆的球形监控摄像机4个,路灯8个。
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4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月17日
工期:45日历天
5、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 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 人)、资料员(1 人)、机械员(1 人)、材料员(1 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四、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请投标人于2024年11月6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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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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