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临安区小型水库安全监测治理系统所需的集成服务,数据对接、数据归集及数据迁移,定制化软件开发服务等】。
1.2采购估算金额:【109.984】万元(不含税)。
1.3续签计划:【无】。
1.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1.5★售后服务期:3年。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响应同一标包或者响应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供应商至少具备1个数据采集或数据分析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6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集成服务类】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按如下规定评审:
①提供材料要求:单项总价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单项合同按实结算或框架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和执行证明材料。其中合同关键页包括首页、金额页(如有)、服务内容页(如有)、签字盖章页;执行证明材料可为订单、结算单、发票或其他甲方盖章文件中任一个,如同时提供多种类型执行材料的,按订单、结算单、发票、其他盖章文件的优先次序以次序靠前的证明材料纳入评审。如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的,仅以订单纳入评审。
②日期要求:单项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合同正文载明的履约起始日期两者中较早者计入评审。单项合同按实结算或框架合同以执行证明材料的日期计入评审。
③合同或执行证明材料中应体现采购内容或服务内容,未体现的则需在①的基础上另行提供甲方盖章的服务内容证明材料。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4日20时00分至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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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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