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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五洲电气有限公司2024年十一月第一次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5 收藏项目
1.采购条件

项目采购人为山东五洲电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山东五洲电气有限公司2024年十一月第一次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公告附件

序号

采购编号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包名称

项目概述

专用资格要求

项目估值

(万元)

推荐候选人数量

承包

方式

付款方式

工期

质量

标椎

合同控制金额(万元)

1

XATX2024-04GP-JT-C39-034

分标01-配电工程分公司劳务分包

包1-局房外市电引入TD劳务分包

铜芯电力电缆穿管拉管敷设型号3*25+1*16电缆15000米,其它敷设电缆13500米,制作铜芯终端头300个,安装空开和漏电保护开关各300个,安装配电箱和电表箱各150个等劳务工作。

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其他规定设置);

3、安全员要求: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其自首次应答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4、2021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具有工程劳务外包业绩不少于1项。

297.501

有效应答文件的数量为M,如M≥3,则该标包拟成交人数量为1;如M<3,则该标包流标。

劳务

分包

无工程预付款,在工程完成相应进度并通过甲方验收认可条件下,甲方按合同价格的20%-70%向乙方支付进度款,竣工结算审计后支付至总额100%。甲方采用网上银行汇款方式向乙方付款,乙方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0日

合格

成交金额

2

XATX2024-04GP-JT-C39-034

分标01-配电工程分公司劳务分包

包2-局房外市电引入上市劳务分包

铜芯电力电缆穿管拉管敷设型号3*25+1*16电缆20000米,砖、混凝土结构明配刚性阻燃管DN50内5000米,其它敷设电缆5000米,墙体混凝土结构水钻钻孔钻头直径≤51mm:167个,孔洞封堵防火胶泥,制作铜芯终端头800个,安装空开和漏电保护开关各800个,安装配电箱和电表箱各400个,拆修高压变压器180台,户内冷缩铝芯终端头≤1kV截面≤35mm2:540个,户内冷缩铝芯终端头≤10kV截面≤120mm2:540个等劳务工作。

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其他规定设置);

3、安全员要求: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其自首次应答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4、2021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具有工程劳务外包业绩不少于1项。

568.3959

有效应答文件的数量为M,如M≥3,则该标包拟成交人数量为1;如M<3,则该标包流标。

劳务

分包

无工程预付款,在工程完成相应进度并通过甲方验收认可条件下,甲方按合同价格的20%-70%向乙方支付进度款,竣工结算审计后支付至总额100%。甲方采用网上银行汇款方式向乙方付款,乙方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0日

合格

成交金额

1-2

需求部门及联系方式

山东五洲电气有限公司配电工程分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左工15954444970

说明:

1.业绩应同时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和发票查验截图。合同需是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并执行的合同,应提供合同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合同金额、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及其它关键条款等。发票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任意一种,发票影印件需清晰可辨,发票二维码区不得遮挡、涂抹。业绩发票影印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如因影印件模糊无法查验的,该业绩可能不被认可。

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署日期,且无其他可以证明合同签署日期的文件,则该项业绩无效。若合同上存在多个签署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准。

2.应答人须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许可证书、人员资格证书等证书影印件及证书的网上查询截屏(放在对应证书资格证明文件处)。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结果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潍坊供电公司不良分包商标准或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潍坊供电公司发布的当期不良分包商(含法人)或为山东五洲电气有限公司发布的当期不良分包商(含法人)或处于山东五洲电气有限公司不良行为处理有效期内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分标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为本分标的监理人;

为本分标的代建人;

为本分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分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

与本分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分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存在由于安全黑名单或安全负面清单禁入承揽外包项目。

3.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2.1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开始与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起至2024年11月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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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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