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公司省公司机关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公司以年度预算(中油吉销财字〔2024〕1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公司,资金来自自有资金业务外包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促进开展业务外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保洁服务业务外包。本项目物业服务地点位于:长春市普庆路111号,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物业管理区域总面积约3万平方米,包括:公司庭院、办公楼、活动中心、培训中心环境卫生和客房保洁服务及冬季清雪服务。 2.2招标范围:公司机关庭院、办公楼、体育馆、培训中心保洁及绿化、备品更换、会议准备及冬季清雪等服务。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预估金额125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服务地点:长春市普庆路111号,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服务标准:符合现行业务服务管理规范要求。 2.7付款方式和条件:根据合同中包含的外包业务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后支付服务费;如发生客观突发情况,需提供增量服务,服务费按照60元/人次/天标准执行。中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开具正式发票,并将发票送达至招标方,招标方将外包服务费用转至中标人账户。 2.8 最高投标限价:62.5万元/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从成立年限起提供至2023年即可。 3.3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室内外综合保洁)业绩一个。(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 3.4.3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被查询人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截图)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以上信誉信息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人员要求:保洁人员要求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保洁团队不少于15人,含1名现场项目管理员。 3.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公司省公司机关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公司以年度预算(中油吉销财字〔2024〕1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公司,资金来自自有资金业务外包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促进开展业务外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保洁服务业务外包。本项目物业服务地点位于:长春市普庆路111号,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物业管理区域总面积约3万平方米,包括:公司庭院、办公楼、活动中心、培训中心环境卫生和客房保洁服务及冬季清雪服务。 2.2招标范围:公司机关庭院、办公楼、体育馆、培训中心保洁及绿化、备品更换、会议准备及冬季清雪等服务。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预估金额125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服务地点:长春市普庆路111号,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服务标准:符合现行业务服务管理规范要求。 2.7付款方式和条件:根据合同中包含的外包业务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后支付服务费;如发生客观突发情况,需提供增量服务,服务费按照60元/人次/天标准执行。中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开具正式发票,并将发票送达至招标方,招标方将外包服务费用转至中标人账户。 2.8 最高投标限价:62.5万元/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从成立年限起提供至2023年即可。 3.3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室内外综合保洁)业绩一个。(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 3.4.3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被查询人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截图)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以上信誉信息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人员要求:保洁人员要求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保洁团队不少于15人,含1名现场项目管理员。 3.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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