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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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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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性采伐项目监理 |
1.00 |
299000 |
项 |
农、林、牧、渔业 |
3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始提供服务,合同期为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否则其响应无效。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资格承诺函(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特此说明。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须为《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关于2023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组织评级情况的通告》内评价类型为防治工程监理的服务组织,须提供林业部门核准此资质公文清晰复印件或林业部门的相关网页公告截图并在该评级情况表中的服务组织名称予以标注位置佐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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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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