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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粮油仓储及深加工产业园项目污水处理站及环保设施EPC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4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齐河县粮油仓储及深加工产业园项目污水处理站及环保设施EPC项目已由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河齐源绿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建设地点:(请登录)

3.建设规模:齐河县粮油仓储及深加工产业园项目污水处理站及环保设施EPC项目位于齐河县胡官屯镇,主要建设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及环保设施。

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5.招标范围:齐河县粮油仓储及深加工产业园项目污水处理站及环保设施EPC项目相关设计(含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造价下浮率不低于4%,设计费不超建安费用的1.5%

8.其他: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验和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http://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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