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山西省智慧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路域全息感知系统试点建设工程项目应用软件采购,已由山西省智慧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经理层会议纪要(第14号)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招采中标项目。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人名称:山西省智慧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请登录)
四、采购项目概况
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路域全息感知系统试点建设项目,工程范围为K172+000-K182+000区段内增设长距毫米波雷达、全向雷达、双目雷视一体机、枪球一体机、红外交通专用球机感知设备,用来提升道路的交通量、交通事件等的感知能力;结合路段现有外场机电设施的布设情况,就近由外场设备处获取电源;为新增感知设备利旧或新增工业以太网交换机,接入既有外场监控系统环网。同时应满足中心平台兼容性要求;新增感知系统应用管理软件。
五、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零伍万陆仟零叁拾贰元整(¥1056032.00)
六、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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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细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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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感知系统应用管理软件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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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与现有视频管控平台对接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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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备性能分析报告 |
项 |
1 |
具体采购内容及所达到的要求以采购需求的要求为准;
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001标包);
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
4.供货地点:(请登录)
5.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满足《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路域全息感知系统试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使用要求和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满足如下要求:
(1)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2023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可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软件开发业绩;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且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社保系统打印的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费明细或其他近一年内任意一次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为准;……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采购,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4日18时00分~2024年11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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