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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骨科手术器械二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日期:2024-11-0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FY-CGB********、项目名称###市大丰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骨科手术器械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超过各分包对应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最高限价:详见第四章采购技术规格及要求。6、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技术规格及要求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供货完成。8、本项目各分包可以兼投兼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①至⑥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六注: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中标(成交)通知书。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设备,需具备以下特定资格: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投标时需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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