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77177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77177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白沙县青松乡打麦一、二组亮化工程。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白沙县青松乡打麦一、二组亮化工程,位于白沙县青松乡,建设单位为白沙黎族自治县青松乡青松村民委员会(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4、技术要求: 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5、本项目控制价为:237,717.74 元。
6、招标范围:施工工程总承包(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项目建设地点:白沙县青松乡。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详见本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2024年近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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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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